有关单位:
根据《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有关要求,省科技厅将于2018年11月12日开始对已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年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范围
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“实验动物生产/使用许可证”的单位(不包括昆明市辖区以内的单位)。
二、年检所需资料
(一)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一式两份(附件1)。
(二)申请年检单位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实验动物工作的总结报告。
(三)“实验动物生产/使用许可证”副本原件,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(四)实验动物生产/使用设施工作人员信息、体检和继续教育培训记录。
(五)实验动物生产/使用设施运转记录,及动物尸体处理记录、有效的委托协议。
(六)实验动物伦理、福利委员会或小组任命书,加盖单位公章的应急预案。
(七)标出人流、物流、动物流的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布局图。
(八)生产单位的动物(或饲料)自检或送检质量报告。使用单位的动物实验设施环境送检或自检报告、伦理审查纪录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年检申请表各项目应如实填写,不得虚报和隐瞒。
(二)法人代表、单位名称变更的,请填写“实验动物许可证变更申请表”(附件2),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。
(三)实验动物设施改变、生产(使用)范围扩大的,应按许可证办理程序重新提出申请。
(四)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请填写“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注销登记表”(附件3),并交回实验动物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原件。
1.实验动物设施已经拆迁的;
2.已取得行政许可,但5年内都不开展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;
3.许可已到期的。
(五)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单位务必予以重视、未按时完成纸质材料递交的单位,均作未通过年检处理。
(六)要求1个许可证提交1套年检资料;除年检申请表和许可证副本外,其他年检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(包括封面、目录。材料不退回,请做好备份)。
四、年检工作时间
(一)2018年11月12日—19日,各单位将年检材料报送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受理窗口。
(二)2018年11月20日—30日,办理年检手续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受理窗口
地址:昆明市呈贡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学部,邮编:650500
联系人:郑 红,电话:13888175273
(二)省科技厅
地址: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基础处(602室)
联系人:石晓红,电话:0871-63163187
云南省科学技术厅
2018年11月8日